清遠途遠借名“斯維登”宣稱高額返租 結果收錢就跑路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記者 黃婉銀 每經編輯 陳夢妤 盧祥勇
繳納45800元就可每月返租2000元,這套路你信嗎?
“售房返租”這種模式在房地產行業早已有之,公寓市場更是屢見不鮮,不少公寓會宣稱項目會引進某某酒店或者長短租公寓方,業主與這些公司簽訂租約,將房子出租給他們后就可以每個月可以獲得返租,實現“以租養供”。
但不少購房者在這個過程中常常踩坑。廣東清遠時代花城的業主就因為被一家掛名分享住宿運營機構斯維登的殼公司——清遠途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清遠途遠)欺騙了。
據《消費者報道》,廣東清遠時代花城有將近100多名業主繳納了45800元的軟裝費用并簽訂了《物業委托經營管理合同》,收樓一年了房屋卻沒有任何軟裝配置,返租租金也沒有到位,甚至連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也未被繳納。業主表示,實際和他們簽約的清遠途遠其并未取得斯維登公司的合法授權。
記者了解到,清遠途遠也不只是欺騙了時代花城的業主,還身負多宗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其已經被最高院列為失信公司,而清遠途遠名下沒有任何財產可供執行。
此外,以“斯維登”為名進行返租宣傳并收取業主費用的不止清遠途遠一個公司。他們的共同特點是,均沒有按時繳納加盟費,從而沒有得到斯維登官方承認。
繳納45800元
就可每月返租2000元
記者查詢發現,早在今年2月,就有時代花城的業主在聚投訴平臺上發起聯名投訴。集體投訴發起人陳先生表示,當時買房說是由于帶返租形式,價格要比其他棟更高,當時整個流程都在時代花城銷售大廳進行,由于是時代花城主導,我們都比較相信時代中國的品牌,交了45800元跟時代花城合作的承租酒店。
圖片來源:業主供圖
陳先生提供的宣傳圖顯示,時代花城打出的廣告語是“攜手斯維登,讓房子賺起來。收益穩定有保障,高枕無憂做甩手房東”。海報還特別介紹了斯維登,稱其是途家網旗下分享住宿管理平臺。
而業主只需將房屋委托給斯維登專業團隊進行民宿經營,8年委托管理期內,無需繳納車位及住宅物業管理費,每月可享受約2000元的租金純收益,返租逐年遞增。
但陳先生表示,承租方在收繳業主45800元軟裝費后,連應該提供的軟裝都未見到,更別提租金支付。
據《消費者報道》,業主王珂(化名)提供的《物業委托經營管理合同》顯示,受托人為清遠途遠,業主于2019年7月1日將房屋委托給清遠途遠作為旅游度假公寓或度假名宿出租經營。
而在《物業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生效后的一年內,包括王珂在內的業主們,其房屋至今并沒有任何軟裝配置,返租租金也沒有到位,甚至連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也未被繳納。
事實上,有類似遭遇的業主并不少。一位在廣州蘿崗區購買過一套公寓的業主吳先生告訴記者,去年,有一家第三方承租公司也在他購買的那個公寓宣傳,只需要支付一些軟轉費,這家公司就包業主房屋軟裝和每月固定返租。
但不久后,這家承租公司也跑路了。稍顯幸運的是,這家承租公司還是完成了業主的房屋軟裝,所以大多數業主也就沒有再進一步追究。
承租方收費就跑路
未取得斯維登合法授權
時代花城的承租方清遠途遠是否和斯維登有關聯?
根據時代花城業主提供一份斯維登出具的《授權許可證明》顯示,北京途家置業顧問有限公司作為商標“斯維登”的合法所有人,授權許可上海途逸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上海途逸)使用和轉授權使用上述商標。
同時,上海途逸已與清遠途遠簽訂了《特許經營合同》,授權許可清遠途遠在且僅在清遠時代花城范圍內使用斯維登商標,該授權許可期為期5年,自2017年11月30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止。
圖片來源:業主供圖
但業主陳勝(化名)告訴《消費者報道》,業主們通過上海市監局聯系到了斯維登集團 ,確認了清遠途遠出示的《授權許可證明》為無效授權書,并且上海途逸也明確表示針對涉及的受騙業主,將提供相應的協助,并將追究到底。
上海途逸稱,清遠途遠與其無任何法律上的投資控股關系,雙方屬于合作關系。曾經與清遠途遠簽訂了《特許經營合同》及《補充協議》,并根據合同出具了一份《授權許可證明》,但清遠途遠并未根據約定一次性繳納150,000元的特許經營加盟會費,故清遠途遠最終并未取得斯維登公司的合法授權,并表示清遠途遠并未向其支付任何軟轉費用;認為其存在嚴重的欺詐行為,將追究到底。
時代中國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消費者報道》采訪時表示,“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酒店行業受到波及,清遠途遠方面出現履約困難。業主反饋情況后,我司積極協助業主方聯絡途遠方并督促其盡快與業主溝通解決問題。”
清遠途遠是“慣犯”?
已成為失信被執行人
記者查詢啟信寶平臺發現,清遠途遠的注冊地址在佛山,已經被最高院列為失信公司,且身負多宗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
記者了解到,以“斯維登”為名進行返租宣傳并收取費用的不止清遠途遠一個。據《北方新報》2019年的報道,呼和浩特市一家名為“途家·斯維登”酒店式公寓的業主也有類似時代花城業主的遭遇。該酒店式公寓當初也是承諾“高額返租”、“以租養貸”,但從2019年開始就無法按時返租。報道稱,途家總部法務部表示,這家酒店式公寓的承租方之一內蒙古途家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同樣是因為沒有按時繳納加盟費,已不再是會員單位,相關公司也與斯維登集團毫無關系。
鎂編在斯維登集團的官網看到,其加盟流程分為:加盟申請、項目初審、總部評估、合同簽訂、費用繳納、客房軟裝改造、驗收通過掛牌上線。
可以發現,清遠途遠和呼和浩特的“途家·斯維登”酒店式公寓都是沒有按時繳納加盟費而沒有得到斯維登官方的承認。
而清遠途遠也不只是欺騙了時代花城的業主。
記者查詢裁判文書網發現,一份《李某某與清遠途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原告李女士與清遠途遠在2018年4月簽訂了《物業委托經營管理合同》,李女士委托清遠途遠將其佛山三水區一套房屋用于商務公寓出租經營。同時,雙方簽訂物業委托經營管理合同補充協議附件,李女士委托清遠途遠對房屋進行毛坯房裝修(含軟裝,即家具家電配置),裝修費為45000元,李女士先后向清遠途遠支付了45000元。
但至法庭辯論終結,涉案房屋未完全裝修完畢,未配置家具家電,清遠途遠亦未對外開業。此外,清遠途遠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法院依法缺席判決。
2019年7月,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要求2019年7月,清遠途遠向原告李女士退還未完成的硬裝修費用2000元、退還家具家電配置費用25000元。
但到2020年2月,清遠途遠仍未退還李女士45000元的費用。李女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法院窮盡財產調查措施,未能發現清遠途遠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已將清遠途遠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對清遠途遠法定代表人馮春明采取了限制高消費的措施。
記者|黃婉銀 編輯|陳夢妤 盧祥勇 杜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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